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彰显民政担当
发布时间:2022-06-23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历史任务,对于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党的执政宗旨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民政部门作为负责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能部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提升民生兜底保障水平、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增强乡村治理能力等重要任务。近年来,河北省邢台市民政局从“保基本、强服务、提效能”三个方面精准发力,高效助力乡村振兴。

兜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为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邢台市民政局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低保边缘家庭救助等政策措施,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机制,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兜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2021年,邢台市完成农村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救助对象更加精准、救助程序更加简化、救助成效进一步提升。全年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2.9万人,发放低保资金7.2亿元;供养城乡特困人员2.3万余人,发放供养资金1.1亿元。全市198个乡镇(街道)共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762万元,及时对因疫因灾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群众提供急难救助,全年共实施临时救助1.5万余人次,支出临时救助金2260.5万元。并充分发挥邢台市社会救助基金会作用,全市共筹集社会救助基金1亿余元,救助354人。通过常态化救助措施的有效衔接,实现了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

做优做强农村养老服务

为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指数,邢台市民政局将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纳入《邢台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邢台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同时,加大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构建以县级养老服务中心为中枢、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农村互助服务设施为基础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并通过改扩建、购置康复护理型床位等方式,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进行升级改造。

此外,积极整合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两方资源,探索推进三种医养结合模式。一是整合项目“联体建”。对于新建的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联体建设,新建养老服务机构中有医疗机构,实现“养中可医”。二是挖掘资源“扩容建”。对于已运营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增挂医疗机构牌子,内设门诊室、急诊室、药房等专业科室,配备医疗设施及医护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三是机构合作“协议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设立就医绿色通道,聘请医疗机构专业医师定期为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会诊,入住的老年人突发疾病、大病时可第一时间得到专业救治。

2021年,邢台市新建设6所大型养老服务机构投入运行,增加养老床位2900张;改造康复护理型养老床位1763张;全市所有社区实现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全覆盖;新培育等级养老服务机构48家,全市等级养老机构占比达78%,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提效提质农村基层治理

为强化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选优配强村委会班子,邢台市民政局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自治组织,推进村级议事协商,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畅通协商渠道,完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激发基层工作内生动力。因地制宜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和生态建设等工作,指导农村进一步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深化移风易俗,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精心培育农村社会组织,着力培养一批生活服务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等与村民自治相关的社会组织,并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推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截至目前,全市57家社会组织,已投入资金177.4万元,在服务“一老一小”、产业、就业和消费帮扶等方面,为乡村振兴赋能助力。

(作者系河北省邢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