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海南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海南省民政厅公布了全省民政系统一年来有关工作情况。一年来,海南省民政厅创新社会救助模式,通过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积极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开展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工作,提高民生兜底保障能力。
一年来,海南省民政厅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2018年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3144万元,完善16个市县36个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改善集中供养条件。2019年3月,将全省(除海口市、三亚市外)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530元和35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690元,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省扶贫标准,惠及全省22万名困难群众。
积极推进“两项制度”衔接。全面落实省委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出台民政系统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策标准,细化执行措施。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实现全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共享。
开展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建立起14个部门和省、市、县三级业务联动的核对信息平台,确保全省城乡低保家庭核对率达到98%。先后5次派出工作组赴市县推动问题整改,指导市县从机关、乡镇选派3万名干部担任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帮扶联系人,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实现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与省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系统无缝衔接,全省22万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都能及时领到救助金。2018年共支出低保、特困救助金9.2亿元。拓展专项救助向低收入家庭延伸。出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收入状况和财产认定办法,研究制定城乡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实施办法,将医疗、教育、临时等专项救助延伸到农村低收入家庭,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接下来,海南省民政厅还将认真抓好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衔接,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出台城乡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实施办法,扩大救助政策覆盖面。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完善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安置制度。建立覆盖城乡重点困境儿童生活补贴、集中养育、长期帮扶等保障机制,有效保障重点困境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