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文昌市殡葬改革知识解读
发布时间:2016-04-01

文昌市殡葬改革知识解读

 一、何谓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就是指革除一切以迷信的、铺张浪费的方式处理死者遗体和办理丧事的习俗,代之以科学、俭朴的殡葬方法和哀悼形式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提倡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

二、何谓节地生态安葬?

节地生态安葬,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殡葬改革的方针是什么?

殡葬改革的方针是必须坚决依靠群众,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暂时还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地方,本着有利于发展生产建设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土葬用地,以镇或村为单位,利用荒山瘠地建立公墓,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葬法。

严禁在“三沿七区”安葬。“三沿”即沿铁路、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两侧,沿村庄周边,沿河流、水库岸边;“七区”即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集中住宅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和工业园区。

四、如何办理公墓建设审批手续?用地规模有哪些要求?

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

经营性公墓建设首先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初审;初审同意的,经同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同意后,由县级民政部门汇集申办材料,报省民政厅审批。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由所在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等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自治组织提出申请,报所在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原则上市(县)级公墓不超过500亩,乡(镇)级公墓不超过200亩,村(居)委会或自然村建设的集中安葬点不超过50亩。


五、哪些区域禁止建立公墓?

公墓应选择交通便利,水、电供给有保障的地方,优先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在下列区域建设公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2000米以内;

(三)距水库、水源、河流堤坝500米以内;

(四)距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

(五)距居民区500米以内。


六、墓穴占地面积有哪些规定?超出规定如何处理?

《海南省公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安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安葬遗体的独立墓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合葬墓穴不得超过6平方米。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规定的,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由县级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六、哪些人可以享受文昌市惠民殡葬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有哪些办理流程?

(一)惠民殡葬补贴的对象

1、户籍在本市的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和百岁以上老人、农村五保、无名尸、农村落实结扎措施的纯二女户的父母及女儿,死亡后按照政府指定的公益性公墓或公共墓地、集中安葬点实行土葬的人员;

2、户籍在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但居住生活在本市、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死亡后实行火化,骨灰按照政府指定的公益性公墓或公共墓地、集中安葬点安葬或摆放的人员。

(二)惠民殡葬补贴标准

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和百岁以上老人土葬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600元,火化补贴标准为每人3600元;特困户土葬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500元,火化补贴标准为每人6000元;无名尸的补贴标准为每人4000元;农村落实结扎措施的纯二女户的父母及女儿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一般火化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600元。

(三)申请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