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以下在海南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8-2020年度工作报告,现予以公告。
以下社会组织涉嫌违反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请上述社会组织于2021年9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资料到海南省民政厅进行陈述或申辩,逾期我厅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民政部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63号)精神,将以上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依法进行处理。
海南省民政厅
2021年9月1日
一社会团体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注:数据截止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