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六保”任务,兜住兜牢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海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期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首次提出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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