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制定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2019年9月25日

附件: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