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关于采购2019年“情暖夕阳红”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29

海南省民政厅就采购2019年“情暖夕阳红”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探索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人文关怀、助人自助的专业优势,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疏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确保该项工作更好推进。

一、采购项目需求

(一)名称:海南省民政厅2019年“情暖夕阳红”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项目

(二)预算金额:30.75万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

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在海口、儋州、定安、文昌、澄迈、白沙、琼中等7个市县,协助各市县民政部门建立健全探访制度,协助和指导村委会为不少于1000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其中独居老年人不少于1/3)提供关爱服务,开展调查并对留守老人需求进行调查分析。

1.精神慰藉服务: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慰藉、关怀等服务,向服务对象传递党和政府、社会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关心,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感。

2.老年人需求调查:通过填写留守老年人数据统计表,与服务对象及其邻居、村工作人员等沟通了解,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一人一档,其中包含老人身体状况、紧急联系人、家庭结构、经济状况、支持网络、养老需求等多方面信息,为老人健康与安全保障服务提供参考依据。

(四)服务产出

1.《农村留守老人探访记录表》纸质版2份/人,1份省民政厅存档,1份市县存档。由社会组织负责填写,需留守老人、探访人员、村委会干部分别签字(盖章);

2.海南农村留守老年人现状及需求调查问卷1000份:由社会组织负责填写,每位探访老人一份;

3.海南农村留守老年人现状及需求分析报告1份;

4.协助有关市县制定农村留守老人探访制度;

5.协助有关各村委会建立农村留守老人探访台帐,指导村委会干部规范开展老年人关爱服务,并现场开展关爱服务;

6.项目岗前动员培训:提供对应的签到表及培训照片证明材料各1份。

7.提供探访留守老人照片,每位老人不少于1张。

项目周期预计为一个月。项目启动后安排工作人员赴市县对工作进度进行随机抽查与监督。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海南省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一照一号”或“一照三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新成立社会组织尚未办理社会保障缴纳的凭成立批复和承诺书进行说明)。

3.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期限及公告时间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公告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9月4日。

四、接收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9年9月5日 9:00至2019年9月5日17:00。

地点: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203室。

方式:采取密封递送方式,“采购对象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与报价方案分开封装,外填公司(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9月6日9:00时。

2.地点: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一楼会议。

以上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民政厅

2.采购人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203室

3.采购项目联系人:潘鸿,电话:13617566766。

附件:1.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项目采购评分标准

          2.农村留守老人探访记录表


海南省民政厅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