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实施就业创业解困脱困等八项措施 明年全省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发布时间:2019-10-16

哪些城市职工家庭可申请困难帮扶?主要有以下5类家庭可申请帮扶,即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的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困难职工本人可向所在单位、乡镇街或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建档工会入户调查摸底,核实信息,公开公示,上级工会复核,县级(含)以上工会帮扶(服务)中心备案,建立困难职工原始档案。各级工会帮扶中心根据档案进行分类帮扶。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省各级工会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和部署,深入职工家中访贫问苦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精准识别海南省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同时进行精准帮扶。2016年至2018年,全省共投入19163.63万元,资助城市困难职工20.59万人次。

此外,在民政、人社、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省总工会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阳光就业”、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积极采取送温暖、医疗救助、金秋助学、大病互助等帮扶措施,帮助2.8万户困难职工家庭就业创业,实现解困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