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检开始了,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申报?详情戳↓↓↓
发布时间:2020-05-08

  近日,民政部发布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将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海南省民政厅已于近期展开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检工作。那么年检工作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进行申报?逾期不报会有什么后果呢?请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填报时间

  2020年6月30日截止。对逾期不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海南省民政厅将依法进行处理。


  填报方式

  本次年检采用“线上填报”方式,慈善组织(基金会)添加微信年报年检系统填报服务微信号18600362803获取账号和密码,登录“年报年检系统”http://202.108.98.67/进行填报即可。


  需要准备的材料

  ※不同类型慈善组织(基金会)需提交的材料不同,请根据情况提交相关材料。

  ■ 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

  ■ 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海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加盖年检印鉴,逾期未加盖印鉴且无正当理由的,视同  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处理。

  ■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包括慈善法颁布之前成立的,虽认定为慈善组织但未领取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公募基金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格式要求

  2019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本从海南省民政厅网站“社会组织”栏目(网址:http://mz.hainan.gov.cn/ )下载或扫描图示二维码下载↓↓↓

  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本

  填报流程

  ※慈善组织(基金会)依法应当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填写并下载

  慈善组织(基金会)在“年报年检系统”填写年度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并下载打印成纸质文本。


  签名盖章

  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上传审核文件

  扫描成PDF文件上传到“年报年检系统”。


  结果公示

  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将在民政部网站“在线服务”频道(网址:http://www.mca.gov.cn)进行公示。

  对于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其年度检查结论将在民政部网站“在线服务”频道(网址:http://www.mca.gov.cn)公布。


  联系方式

  对于填报有任何问题,可拨打年报年检系统填报服务电话18600362803或联系海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宋沫(0898-65343308、0898-6535855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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