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从不止步
发布时间:2018-12-04

“宪法日”小科普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关于宪法的性质、地位和权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关于宪法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要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关于宪法的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关于宪法的遵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关于宪法的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


——关于宪法的宣传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图解——宪法的核心要义

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来源 |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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