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扩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是我省儿童福利事业的重要任务,也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省委、省政府和文昌市委、市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之一。文昌市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解决措施,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海南省自2021年1月1日起,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集中养育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450元、1050元提高到1750元、13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据了解,文昌全市现有孤儿25人,其中集中养育孤儿6人,散居孤儿1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有90人。截至今年9月,文昌市已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资金31.2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资金88.577万元。
文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室主任符艳:“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保障其基本权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使他们能够得到更好的照料和关爱的服务。”
文昌市儿童福利院院长吴小婵:“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在原来的标准上又进一步提升了孩子们的生活质量。作为(儿童福利院)院长,看到有越来越多的政策和措施关注我们的孤儿孩子们,我感到很开心,希望通过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能够为孩子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平安快乐地成长。”
此外,为了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文昌市民政部门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各方力量,不断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体系,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文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室主任符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第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做到不错、不漏;第二是加大探访力度,组织各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民政的力量,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探访,精准掌握他们的生活情况、监护情况、教育情况等;第三我们将联合教育、司法、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 ,并发动社会组织,针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实际需求,通过开展一些感统系统训练、心理疏导、夏令营等活动,让他们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为他们创造更加健康、更加快乐、更加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