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出轨了,没准还得赔偿呢!
发布时间:2020-08-14

热播的都市剧《三十而已》终于大结局了,观众期盼已久的“顾佳离婚”也在最后实现,从“众盼芹离”到“顾佳怎么还不离婚”,这部热播剧的两段婚姻生活让观众们操碎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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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实生活中关于“离婚”的事情,

你究竟知道多少呢?

小编就结合这部热播剧,

来和你讲讲“离婚”的那些事儿

 

场景一 

钟晓芹和陈屿之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陈屿单方主动表示要将自己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分给钟晓芹一半。感情没了,财产还在,

“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又该如何分割呢?

我国的离婚制度分为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在双方就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时,通过民政局办理。当前,各地民政局一般会提供制式离婚协议供双方协商填写,内容涉及双方个人信息、离婚意向、子女抚养问题、动产不动产归属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等。填写完毕后一份由民政局归档留存。

诉讼离婚,在双方就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中的一项或多项无法达成一致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陈屿和钟晓芹就是通过

协议离婚

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也就是说,双方可以根据协商情况按从

0%到100%的任意比例

分割该房产。按照剧情,剧中房产的首付、还贷情况和协议模式都符合这一条的规定,所以该房产的归属应为双方协商一致的各占50%份额。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第二款给出了答案: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归陈屿所有,陈屿根据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数额以及房屋增值情况给付钟晓芹房屋补偿款。

 

场景二 

顾佳在剧中是一位为家庭和孩子全心付出的“全职妈妈”,但她与许幻山的婚姻被林有有破坏,最终结束。顾佳在离婚时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在法律上没有“出轨”“外遇”此类的概念,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径称为一方存在“过错”。仅仅概括的强调一方过错,是不一定能引起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后果。严格意义上讲,确实属于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这种过错程度,才能达到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剧中许幻山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在离婚时,顾佳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在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

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能保护你的权益,

在追剧的同时,

也要学会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来源: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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